企业信誉的形成,单靠行政手段是不行的。它是在社会舆论、人们的信念、偏好、传统习惯、教育、外界影响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强调
公共关系活动中的信誉意识,就是要求公共关系行为具有维护企业良好信誉的自觉性。具备了这种自觉性,就必然会清醒地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民主和平等的社会关系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所造成的市场变化,必然使企业的发展走出专制政治和自然经济的樊篱,形成平等竞争的局面。竞争的实质在于争夺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信誉。而公共关系作为树立企业信誉的不可替代的手段,也必然在信誉竞争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企业的发展与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具有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信誉高必然形象好,形象好必然获得公众支持,只有在社会公众广泛支持的前提下,企业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因此,任何
公共关系活动,都应把建立并维护社会组织的信誉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作为一种主体条件,信誉意识,也应当是公共关系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观念。
首先,要具有信誉至上的信念,在日常活动中不发表任何有损于企业信誉的言论,不姑息任何有损于企业信誉的行为,不做任何有损于企业信誉的事情。企业对公众和社会言必信、行必果,坚持向公众和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