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概况
信宜市于199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后又经乡镇撤并和设置街道办事处,现下辖镇隆、水口、北界、金垌、丁堡、池洞、白石、大成、怀乡、洪冠、茶山、朱砂、贵子、平塘、钱排、合水、新宝、思贺18个镇和
东镇街道办1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驻东镇街道办。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 10个(含法制局、研究室内设股)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的收发、分送、校对、印刷、立卷、归档、印鉴、保密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内外事活动安排工作。
(二)人事股
协助管理办公室机关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挂靠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录用、政审、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工资福利、培训、公务出国、人事档案管理、计生以及党务、纪检监察、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老干、工青妇、关工委工作。
(三)综合股
负责审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和省、茂名驻信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草拟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电,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草拟纪要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编发《信宜市人民政府公报》。
(四)新闻信息股
负责收集、编辑、报送省人民政府和茂名、信宜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接受采访和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政务、事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材料的编辑、发行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财务股
协助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办公室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办理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
(六)督查室(加挂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督查室为副科级机构。负责中央、省、茂名市、市文件规定事项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人民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催办工作;指导政府系统督办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市人民政府重要政务工作的领导同志讲话稿以及相关综合性文稿;围绕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政文股
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文稿;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的综合材料;起草或审核市政府综合性重要会议的有关材料及市政府领导讲话文稿;负责收集和积累各方面资料,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提供各项工作动态和需要的有关专题材料。
(八)调研股
协助市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做好调查研究的组织、材料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政府工作的需要,对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事关全局的关键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各镇政府(街道办)、市府直属各单位的联系,收集掌握综合信息,编发《经济调查》等内部刊物,宣传推介国内外经济工作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我市经济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探索我市经济工作新思路。
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为正科级机构。负责编制市人民政府制订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市人民政府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办理人民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编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协助依法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行政复议应诉股
负责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对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行政复议建议意见;指导、协调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应诉的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镇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围绕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办理市政府对土地权属、山林权属争议案件调处的督促检查、审查把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十)行政执法监督股
负责组织本市辖区内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及《行政执法证》发放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负责组织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在发布前进行合法性论证,组织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合法性建议;负责办理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受理本市辖区内行政执法投诉,督查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办理镇政府、市政府部门、经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镇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矛盾;负责办理市政府行政赔偿的具体工作,指导和协调镇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赔偿工作;围绕市政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赔偿制度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办理对镇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提出处理意见。草拟局机关名义制发的文电稿以及具体办理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信宜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其中,办公室挂外事局、金融工作局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科工商务局挂投资促进局牌子;财政局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脾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人民膀空办公室(民防办公室)牌子;农业农村局挂抉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
政府领导
副市长:樊勇强、江立颖、林海森、李飞、
黄昌、谢庆山、俞淮竞、黎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