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社会科学中,信任被认为是一种
依赖关系。值得信任的个人或团体意味着他们寻求实践政策,道德守则,法律和其先前的承诺。相互依赖表示双方之间存在着交换关系,无论交换内容为何,都表示双方至少有某种程度的利害相关,己方利益必须靠对方才能实现。
在
实验心理学中,信任是向他人暴露自己弱点的行为在实验室环境中,信任是在博弈中作出合作
性选择的行为。
在管理和教育领域中,对管理或者教育的对象给予期许和其能力的肯定,从而获得积极正向的结果,这效应被称为“
罗森塔尔效应(RobertRosenthal Effect)”或“期待效应”,
皮格马利翁效应(Pygmalion Effect)。
美国的心理学家Deutsch于1958年通过著名的
囚徒困境实验将信任研究引入到心理学领域。
在心理学中,信任是社会影响概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为影响或说服一个信任你的人是容易的。因此,这个概念已被广泛的应用于预测组织(例如:政府机构)的行为。然而,再次感受到诚实,能力和价值的相似性(value similarity, 稍微类似仁爱心)是必要的。若因为明显违反了其中的三个因素而丧失了信任,将很难修复信任。因此,建设信任与破坏信任有一个明确的
对称性。
如果仅是一厢情愿的相信他人而无任何的怀疑,将会导致危机或加剧信任滥用的情形,当信任者在
交换过程中获得被信任者值得信任的证据,如口碑、意图、能力、可靠性,及前述的善意等,然后信任者会依其信任倾向来决定是否信任对方。
善意让信任者确信被信任不会伤害自己且会保护自己的利益,因而愿意信任对方。善意的表现再更进一步就是
慈悲心的流露,慈悲心是指被信任者不以自私为导向,而会以信任者或共同利益为优先,善意可以被视为
人际信任产生之关键;缺乏善意之信任,只可被视为信心。对于不同的时刻,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作用和效果。
个人的
情感状态会影响信任经验,并影响对被信任者可信任性的判断。这与前述之理性面向的论点并不矛盾,认知性及
情感性的元素同时存在于人际信任之中,如果只有情感而没有理性认知,信任就成了盲目的信心,反过来说,如果只有理性认知而没有情感性元素,则信任只是冷血的预测,因此信任通常是情感及
理性思考之混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