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叔平
司法专家
俞叔平(1909~1978),浙江诸暨人, 1926年入诸暨县立中学就读,1928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同年,经选拔考取浙江警官学校正科第一期,1930年毕业。通过浙江省官费留学生考试顺利录用,远赴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学习警政专业。
生平概述
1933年冬,归国,任杭州警察局司法科科长帮办;1934年秋,再度接受官费资助赴奥地利,进维也纳大学法律系深造,同时在维也纳警官大学进修。1938年荣获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为中国第一个警察博士生。时值中国国内抗战,即行回国。应邀任重庆中央警官学校教官,首设刑事警察建置,创立现代科学刑事实验室,亲任主任,主持工作。1940年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人事室主任(时朱家骅为组织部长) 。1942年任国立重庆大学训导长兼商学院教授,1943年12月出任中央考试院法规委员会委员。1945年抗战胜利后,到上海,被宣铁吾任命为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长,1947年7月任代理局长,不久任局长,兼任国立同济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刑法。
1948年1月29日,发生的“同济血案”,时任上海警察局长的俞也到场,1949年去台湾,1950年,任台湾司法部政务次长兼刑事司司长。51年任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受聘担任台湾大学、新竹清华大学、文化大学三个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并且从事律师工作,同时写了大量的法学著作,他是台湾最高产的司法专家。1952年后,两度应邀以客座教授资格赴联邦德国敏思德大学、西柏林大学等处讲学;1962年任台湾中国文化学院教授兼德文系主任和文学部主任。1964年任台湾驻联合国原子能总署大使衔的常任代表。1969年转任台湾驻尼加拉瓜共和国大使馆大使。1972年调任台湾外交部顾问,不久循《台湾政务官退休条例》引退,复任中国文化学院教授兼文学部主任。(台湾中国文化学院现更名为中国文化大学),1978年2月,病逝于台北市。
主要论著
刑事警察的理论与实际》
《刑事法与刑事科学》
《刑法分则大纲》
《犯罪与侦查》
《指纹学》
《法医学》
《监察制度新论》
《行政法典刍议》
《论法学人才之培养与运用》
《德国的刑事司法教育与刑事科学》
《奥地利行政处罚法之介绍》
《化学兵器与国际公法》-(德)奥兴维克(A. B. Overweg)著※俞叔平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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