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民族工业
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发生经济关系时所实行的保护本国民族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独立的政策
保护民族工业指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发 生经济关系时所实行的保护本国民族经济发展,维 护经济独立的政策。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落后,生产 力发展水平低,经济实力弱小。在发展对外经济关 系中,为了保护本国民族经济免受侵害,为了发展本国经济潜在的优势,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展中国家往往制订和实行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民族工业的方针、政策。此外,还制订和实行有关法律,从财政,税收,金融,物价,市场,海关等方面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引导外资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本国的发展战略。
许多发展中国家为此规定,外国投资必须事先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必须服从政府的管理,政府有权对外资企业进行行政机构的监督和审查。对外资企业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工福利等方面也进行管制。一般禁止外资在国防、军事以及支配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投资,有的国家还限制外资在民族经济有能力兴办的和主要生产内销产品的行业投资,鼓励外资在开发落后地区,建立新兴工业部门以及生产出口产品的行业等方面投资。有些国家还规定外国资本一般不得超过企业股份的49%,但急需发展的行业外资比例可以大些。此外,在对外贸易中,也运用贸易保护政策,避免大量外来商品冲击本国民族工业,以保证民族工业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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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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