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土耕作
水土保持耕作法
保土耕作(又称“水土保持耕作法”)是陕西农业遗产的重要部分,远在4000多年前陕西黄土高塬上就开始采用甽田法,商代伊尹创造了区田法,汉代又产生了代田法等,直到新中国建立后,陕西各地仍然继续采取这种耕作法,特别是陕北地区,一直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农业增产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
分类
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以改变小地形为主的,包括等高耕种、等高带状间作,沟垄种植〔古名甽田,含水平沟种植(又名套犁沟播)、垄作区田(含平播培垄、中耕换垄)、蓄水聚肥耕作等〕、坑田(古名区田,又掏钵种)、半旱式耕作(适用于稻田)、水平犁沟(适用于夏休地和牧坡)等;第二类,以增加地面覆盖为主的,包括划田带状轮作,覆盖耕作〔含留茬(或残茬)覆盖、楷秆覆盖、地膜覆盖等〕、少耕和免耕法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0 18:27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