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部)(Department Of Safety and Security、Safety and Security Department)是高校承担安全管理、安全服务、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亦有高校名为“校园安全部”、“安全保障处”以及“公共安全处”等,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保卫部门是教育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参与所在单位集体户籍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安全防范、交通管理与消防设施管理等工作。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安全保卫体制,一直采用由政府公安机关主导之下的高校公安机构管理模式,高校公安保卫组织既是高校职能部门,又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实行保卫组织和公安机构(高校派出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公安机关和高校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发挥了公安、高校内部保卫的双重职能,为改善校园治安状况,维持高校秩序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行政权的逐步明晰,特别是在《公务员法》出台之后,“事业单位办公安”这种高校公安机构工作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其焦点就是高校公安保卫组织的公安性质和执法权限问题,在这种背景之下,各地公安部门相继在高校中进行高校公安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基本精神是:将
警察权从高校剥离出去,在人员上,按照自愿原则,自我决定其流向归属;财物方面,按“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将警车车牌归还公安,车辆归各有关高校。
2、履行校内日常活动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大型活动、社团活动临时展位摊位、横幅悬挂、团队预约入校参观等的审批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