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真理
俄国十二月党人组织南方协会的革命纲领
《俄罗斯真理》,一译《俄罗斯法典》。俄国十二月党人组织南方协会的革命纲领。由彼斯捷里起草,1823年1月在协会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通过。
主要内容:坚决消灭农奴制度、等级制度和废除贵族特权;在俄国建立一个统一的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为人民议会(谓彻),最高执行机关为人民议会选出五人组成的国家杜马,司法机关为最高议会;反对联邦制,主张建立最高革命政权的专政;实行民主制,废除社会阶层,全体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和同等自由,选举权不受财产和教育程度限制。规定农民连同土地一起解放,不需缴纳任何赎金。所有耕地一半作为公田,归村社所有,每个公民可从中得到一块份地,不得买卖;另一半作为国有土地和未被国家没收的私有土地,用于生产“余粮”,可以买卖、赠予、继承。还提出,必须把远东、整个南高加索以及俄国尚未占有的其他领土并入俄国版图,并在这些地区实行民主制。该文献是俄国历史上第一部共和国宪法草案,但在土地和民族问题上具有明显的阶级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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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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