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
朱元璋为招谕
吐蕃诸部归顺,曾封
西藏当地的
部族首领搠思公失监为俄力思军民元帅。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月,僧宗泐使西城还,该军民元帅府曾派使者随宗泐入朝贡
方物。次年又遣使入朝奉表贡。
明朝对藏政策主要形式为
洪武年间在藏内设置羁縻性质的
都司、
卫所等军政机构,封授当地僧俗首领担任官员。对于较远的乌斯藏和朵甘藏族地方,明太祖意在招抚,多次派员入藏诏谕各地。可以说,明朝在乌斯藏和朵甘藏族地方的行政建制是在诏谕和封赐藏族地方僧俗首领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基本上沿用了元代制度,没有作更大变动。
在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就发布了册封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元帅的诏书,其原件保存在国家档案局中。诏云:“奉天承运皇帝圣旨:朕君天下,凡四方慕义来归者,皆待之以礼,授之以官。尔搠思公失监,久居西土,闻我声教,能委心效顺,保安境土,朕用嘉之。今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命尔以元帅之职,尔尚思尽乃心,谨遵纪律,抚其部众,使疆土靖安,庶副朕委任之意。可怀远将军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元帅宜令搠思公失监。准此。”册封搠思公失监表明西藏属于中国。
西藏向明朝的朝贡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元摄
帝师喃加巴藏卜降明受封,终于崇祯三年(1630年)
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
萨迦政权势力逐渐衰微,噶举派的
帕竹地方政权大体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权,后期格鲁派
势力在
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断坐大,西藏内部各宗派势力竞相发展而鲜有明朝
参与。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
据《明史·志第十六》记载,明朝疆域“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
安南(越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
成祖弃
大宁,徙
东胜,
宣宗迁
开平于独石,世宗时复弃
哈密、
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文中“西据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时期的史籍中对
青藏高原及当地土著的惯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