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方机构
全国首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方机构,于2015年7月22日正式成立,截至2016年3月4日,促进会共受理各类纠纷842件,成功化解其中665件,“握手率”达79%。
组织信息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批复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的社会团体。
愿景使命
推动设立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是深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新探索。促进会的成立一方面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同时也顺应了次贷危机后各国纷纷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趋势。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诸多独特设计:一是采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资源保障;二是会员构成多元化,充分吸取媒体、法律和学界知名人士以个人名义入会,非银行业会员比重达40%以上,直接参与管理的理事会成员中也有30%以上为社会知名人士,有效提升了促进会的独立性;三是除专职调解员之外,促进会建立了近百人的调解专家库,专家均为银行业、律师业等行业资深专家,充分保证调解结果的专业性;四是促进会将密切与司法局、法院、仲裁等单位展开合作和对接,必要时调解结果可以经过司法确认,使得调解工作更具权威性。
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几大功能相辅相成,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一、深圳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
2016年3月9日,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联合深圳晚报举办了以“深圳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研讨会。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应飞虎教授、深圳银监局、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局、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与邮储银行深圳分行等机构代表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优秀经验。
二、银行业基层网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轮训
2016年4月20日,由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组织的全市银行业基层网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轮训工作正式启动。作为本次轮训第一家商业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18家支行网点、2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共38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2016年6月14日,深圳银行业基层网点金融消费者保护轮训第7期深圳邮储银行专场顺利召开。本次培训覆盖深圳邮储银行139个网点(含代理网点)及相关职能部门共计195名员工。截止至本期,深圳市银行业基层网点金融消保者保护轮训已走进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等七家银行,覆盖网点数624个,现场及视频参与培训人数1005人。
三、23号沙龙
2016年6月17日,由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打造的“23号沙龙”举行了最新一期讲座——由国内领先的数据可视化分析解决方案提供商永洪科技高级咨询顾问胡星昱为参会者带来来自行业前沿咨询的最新分享。本次沙龙旨在为金融机构内从事营销、风控、科技、信用卡等业务条线的同事打造一场形象分明、精准具深度的“头脑风暴”。
本次沙龙涉及四个主题:金融行业精准营销的机遇与挑战;精准营销和用户画像;金融行业如何构建用户画像以及方案技术架构。
四、金融义工
金融义工由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牵头发起,得到了辖内金融从业人员的关注与支持,已经招募到500多名热心的金融义工,他们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金融风险意识与安全常识。
五、全国率先实现跨行业、跨区域的金融消保协作机制
2017年3月10日,金融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年会(2017)在深圳召开,深圳银监局和深圳保监局通报了近期金融业消费者保护工作情况。在深圳市金融办肖志家巡视员、深圳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栾锋、消保处叶良才处长,深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以及深圳中院、深圳网监局、深圳晚报、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和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等领导见证下,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与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与上海、四川等地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在全国率先实现银行保险跨行业,深圳上海四川等地跨地域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协同机制。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5 15:30
目录
概述
组织信息
愿景使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