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安国(生卒年不详),明雄县(今属河北省)人。1578年(明万历六年)任莒州(今
莒县)知州。在此之前,莒地钱粮无正户,县将每牌钱粮任务分到每牌的乡长去完成。因按户而不按土地多少缴钱粮,无地或少地户无力缴纳钱粮。许多人因此被抓进监狱,一时狱中人满为患,致使民怨沸腾,被逼逃亡者不计其数。“蓬蒿四十里,村舍两三家”,莒州境内一片凄凉景象。安国到任后,力除此弊。首先将因拖欠钱粮而拘禁的人犯全部释放,积极招抚流亡,散给种子,让人民耕种,因此流亡四乡复业者甚多。然后行“均丈法”,即对全县土地重新进行丈量。将每户的土地亩数弄清楚,再按亩发给田票,农民照票缴钱粮。同时废除不合理附加捐税。人民负担大减,开始安居乐业。安国在莒善政很多,而新赋法为莒人造福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