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勒所属现代词,指的是蒙古乐器“四大件”之一,现流行于流行于内蒙、
东北和
华北地区。
又名“四胡”,蒙古族称“四弦”、“侯勒”和“胡尔”,清代的音乐论著《律吕正义后编》中称“提琴”。18世纪上半叶以前流行于我国内蒙和华北地区,是蒙古族人喜爱的民间乐器,与三弦、笛子、马头琴合称为蒙古乐器“四大件”。型如
二胡,但有四弦,每两根同度调音,它的演奏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不用指尖而用手指第二节内侧。
四胡的音响宏亮,清脆、响亮、明快,优美动听,它主要用于曲艺、曲剧、
皮影、地方戏曲、
蒙古族民间舞蹈的伴奏和民间器乐合奏,在内蒙古地区也用于独奏,有很强的表现力。大四胡的一、三弦和二、四弦,分别定音为g、d1,音域由g~g2。小四胡定弦为d1、a1,音域由d1~d3。演奏时,四胡的弓、指法与二胡大致相同,但在蒙古族说唱音乐伴奏中,有时用左手中指或无名指的指甲从弦下顶弦来代替按弦,有时还从弦下弹弦,并用弓子杆敲击琴筒,以加强节奏、制造气氛。
在
内蒙古自治区,广泛流传着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说唱艺术“
乌力格尔”,汉语称蒙语说书或胡琴书,通常是一人用大四胡自拉自唱,所用的四胡琴杆高大、弓子特别长,弓子中间还镶上钢片或象牙等,使拉起来和木质琴筒碰击出有节奏的声响,犹如拍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