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寄法”是指在
两晋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
迁居南方,依大臣
王导议,在南方
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
侨郡﹑
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的方法。
西晋“
八王之乱”后,北方各少数民族争夺中原,战争风云席卷北方,汉族遭到大规模屠杀,造成北方汉族大量向长江南部迁徙和逃亡的局面。
东晋初期,北方逃到江南的人共约九十多万,约占当时北方人口的八分之一。据史籍《晋书》记载:“
永嘉之乱……幽、冀、青、并、兖五州及徐州、淮北流人相率过江淮,(元)帝并侨立郡县以司牧之……”
当时,南方地区地广人稀,北方士族连同政治上、经济上依附于他们的部曲、徒附、奴隶、佃客等到了南方,都根据王导制订的“
侨寄法”,在南方占地群居,并按北方原籍郡县名另设郡县政府,安置南逃的文武官员,保持原来的一套政治机构。当时的扬州所属地区内,侨郡县大都在
丹阳、
晋陵、
广陵等郡境内。据史籍《宋书》记载:长江下游一带的南方,就有三十三个侨郡,七十五个侨县。
兰陵郡(今阜通镇)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个地区约相当于今丹徒、丹阳、武进西部(以今汤庄乡的兰陵沟为界)和运河北部的沿江地区。据地方志记载:最先逃来阜通镇一带建立兰陵侨郡县的,是东晋的淮阴令萧整。萧氏为
兰陵望族,按照“
侨寄法”,遂命名为兰陵郡,为区别于原籍北兰陵,东晋元帝大兴元年(公元318年)置
南兰陵郡。
东晋后期,士族利用“侨寄法”兼并土地,挟藏人口,弊病日甚。
桓温当宰相时,曾废“侨寄法”,实行“土断法”,受到南逃士族的反对,没有行得通。他的儿子
桓玄为相时,也没有行得通。
刘裕为相时,上表给东晋帝,力陈“侨寄”之弊和“土断”之利;到他自己当了宋帝,就坚决废侨郡、县,实行土断。令北方来的士族民众,均就所居地为土著,与南方土著同等待遇,依界土断。这样一来,大部分侨郡、县从此省去,“惟徐、兖、青三州居晋陵者,不在土断例”。由此可见,当时
兰陵郡、县并未因实行土断法而废去,独得保留,是个例外。史书上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这也许与萧卓之女嫁于刘裕之父,萧氏人在朝中握有军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