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内设职能机构之一
侦查监督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内设职能机构之一。
部门职责
负责对全国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
办理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
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批捕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审查批捕工作;
研究审查批捕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内设机构
下设办公室、审查逮捕一处、审查逮捕二处、立案监督处、侦查活动监督处。
参考资料
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厅.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新修订时间:2019-08-28 10:40
目录
概述
部门职责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