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造林绿化计划及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
三、负责全县“三北”重点工程及造林育苗森林更新、义务植树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
四、负责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多种经营,林产工业和基层林业工作站工作;
五、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编制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和伐区验收证;
六、负责全县森林防火;
内设机构
二场(新兴机械化林场、上游经营林场)、二圃(国营第一苗圃、第二苗圃)、一办(党政办公室)、二股(造林经营股、资源林政股)、一所(林业治安派出所)、二站(林业工作总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两个县政府常设办公室(绿化办、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