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共和国国旗
佛得角共和国的国家象征、标志
佛得角共和国国旗(英语:The National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ape Verde,葡萄牙语:A Bandeira Nacional da República de Cabo Verde,佛得角克里奥尔语:Bandera Nacional di Repúblika di Kabu Verdi / Bandera Nacional di Repúblika di Kauberdi),是佛得角共和国的国旗,呈长方形,法定长宽比为17∶10,常用的长宽比为3∶2和5∶3,旗面底色为蓝色,旗面中部偏下有白、红、白三条色带横贯旗面,左下方有十颗黄色五角星构成圆环。
产生背景
1975年7月,佛得角获得独立,由于佛得角和几内亚比绍均是在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的领导下取得独立,且两国一度由该党共同掌权,因此佛得角在独立之初采用了一面同几内亚比绍国旗极为相似的旗帜为国旗,以期佛得角未来同几内亚比绍实现正式合并,1981年1月佛、几合并计划破裂,1992年9月,佛得角废除了独立之初采用的同几内亚比绍国旗相似的旗帜,改用第二代新国旗。
发展历程
佛得角位于在北大西洋的佛得角群岛,系非洲国家;1495年沦为葡萄牙王国的殖民地,从此佛得角遭受葡萄牙殖民统治达480年之久;葡萄牙殖民帝国统治期间,佛得角使用葡萄牙当局所规定的旗帜。
1836年,葡萄牙在佛得角正式设立了殖民政府,把佛得角和几内亚比绍合并作为总督统治下的一个县,设立殖民政府后,佛得角开始使用葡萄牙王国国旗。
1879年,葡萄牙政府制定了《殖民法》,把几内亚比绍同佛得角分开,佛得角单独作为总督统治下的一个县,佛得角继续使用葡萄牙王国国旗。
1910年10月5日,葡萄牙本土爆发共和主义革命,革命胜利后成立葡萄牙共和国,葡萄牙王国灭亡,次年6月30日,葡萄牙及其下属的殖民地佛得角开始采用葡萄牙共和国国旗
1951年,佛得角成为葡萄牙共和国的海外省,被划分为12个行政区,首府位于普拉亚,佛得角成为海外省后,继续使用葡萄牙共和国国旗。
1967年,佛得角在使用葡萄牙共和国国旗的同时开始使用带有葡萄牙“海外省”标志的佛得角省省旗,该旗帜由葡萄牙国旗和海外省徽记中的盾面组成。
1974年12月19日,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同葡萄牙政府签订了关于佛得角群岛独立的《佛得角独立协议》。之后,佛得角上下开始为即将独立新国家设计并挑选国旗。
1975年7月5日,佛得角国民议会正式宣布佛得角独立,成立佛得角共和国,定普拉亚为首都,佛得角独立后,由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执政,佛得角进入“第一共和国时期”,这期间佛得角使用了一面以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国旗为基础、略作少量修改的旗帜作为国旗;1976年4月19日,该国旗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
1981年1月16日,佛得角总统阿里斯蒂德斯·马里亚·佩雷拉宣布成立新党佛得角非洲独立党,正式与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决裂,结束了佛得角和几内亚比绍“两国一党”的局面,此后,1975年版佛得角国旗在佛得角民间变得日渐不受欢迎。
1990年9月,佛得角开始实行多党制,在次年1月13日举行的多党议会选举中,争取民主运动(简称“民运党”)获得多数席位,2月17日,民运党的安东尼奥·马斯卡雷尼亚什·蒙特罗赢得总统选举,4月4日,以佛得角总理卡洛斯·维加为首的新政府正式就职,佛得角进入“第二共和国”时期。之后佛得角共和国朝野上下就是否更换国旗和国徽展开讨论,政府内部和大部分民众主张更换国旗和国徽。
1992年8月,《佛得角共和国宪法》经佛得角国家议会表决获得通过,佛得角自同年9月22日开始采用由佩德罗·格雷戈里奥·洛佩斯设计的新国旗。
设计要素
旗帜图案
1975年7月5日,佛得角启用了第一代佛得角共和国国旗:该旗帜呈长方形,长宽比为3∶2;靠近旗杆一侧为红色垂直长方形,右边自上而下分别是黄色和绿色两个横长方形,红色长方形中间绘有黑色五角星和第一代佛得角共和国国徽中的玉米和贝壳图案,三色长方形面积相等。第一代国旗的图案同几内亚比绍国旗极为相似,是一面泛非主义旗帜。该旗帜在1992年佛得角实现政治多元化后被废除。
1992年9月22日,佛得角启用了第二代佛得角共和国国旗:该旗帜呈长方形,国旗广泛使用的长宽比分别为3∶2和5∶3(实际比例),法定长宽比为17∶10;旗面底色为蓝色;旗帜中部偏下的部分有白、红、白三条色带横贯旗面,可以视为整个旗面由蓝、白、红、白、蓝五条横带(颜色所占比例为 6∶1∶1∶1∶3)相连组成;旗面左下方有十颗黄色五角星构成的圆环。
颜色标准
象征意义
第一代佛得角共和国国旗中,红色象征着反抗葡萄牙殖民统治的烈士们的鲜血,黄色象征人民的劳动成果、福利与文化,同时也象征着充满阳光的未来,绿色象征佛得角的热带特色农业,同时也象征着对未来的希望和信念;黑色五角星象征恢复主权与尊严的佛得角人民,玉米与贝壳图案象征着佛得角的主要物产。由于旗帜整体图案同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国旗相似,因此也象征着佛得角期待未来同几内亚比绍实现正式合并的美好愿望。
第二代佛得角共和国国旗中,蓝色象征着海洋(大西洋)和天空,白色象征着希望与和平,红色象征着人民的努力与决心,三条色带代表着佛得角建国道路的坎坷经历,象征着佛得角人民用勤劳的双手建设国家的道路;十颗黄色五角星圆环代表着组成佛得角共和国的10个主要岛屿(即圣地亚哥岛圣安唐岛圣维森特岛圣卢西亚岛圣尼古劳岛博阿维斯塔岛萨尔岛马约岛福戈岛布拉瓦岛),象征着佛得角民族的合作与团结,也寓意佛得角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群岛国家。第二代佛得角共和国国旗的使用,象征着该国在意识形态上与同属葡萄牙前殖民地的几内亚比绍的分离,更强调佛得角的大西洋国家属性。
使用原则
佛得角共和国境内的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军警机构、学校和广场等公共场所需要全天悬挂佛得角共和国国旗,各个岛屿也需要悬挂国旗以表示领土主权,驻外机构亦需要全天悬挂国旗。在一些特定的公共节日,如自由民主日(1月13日)、武装部队日(1月15日)和民族独立日(7月5日)等,公共和私人建筑上也需要悬挂国旗。
佛得角共和国国旗的图像可以用作佛得角共和国国家奖项荣誉的要素或纹章基础,以及各种官方机构的旗帜、徽章及纹章标志等。
文化特色
2008年8月6日,参加北京奥运会的佛得角奥运代表团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运动员村举行了升旗仪式,升旗手升起了佛得角国旗。
设计者
佩德罗·格雷戈里奥·洛佩斯(葡萄牙语:Pedro Gregório Lopes,1932年7月15日—),佛得角艺术家、建筑师,出生于葡属佛得角圣维森特岛的明德卢,毕业于葡萄牙波尔图高等美术学院(今波尔图大学建筑系),曾在普拉亚的阿德里亚诺·莫雷拉高中任教,佛得角独立前任葡属佛得角立法议会议员,独立后在杂志社任职,是第二代佛得角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6 06:22
目录
概述
产生背景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