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佛山市禅城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及有关岗位人员进行招聘、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董事、财务总监;负责董事、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推进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收取国有资产各项收益。
(五)负责制定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推进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区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六)负责所监管企业投融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融资运作管理机制。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现任领导
副局长:赖赛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