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佛山市行政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有关规定,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机构职能
(四)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六)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实施人民防空技术标准。
(八)推进人民防空平战结合,配合相关单位开展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 人事秘书科
拟订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信息、综合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担人民防空财务、计划、统计、审计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拟订市级防空袭方案,指导各区制定防空袭方案并监督落实;组织城市防空演练,拟订人防专业队伍训练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战时承担全市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的组织计划和指挥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防灾指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程科
拟订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审核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核准防空地下室建设,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防空工程拆除的审批,负责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核准和竣工验收。
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工程保障中心。
(一)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任务:负责市级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负责佛山市委、市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负责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务;负责指导各区开展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市人防工程保障中心
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任务:负责市级公用人防工程内部结构、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战前做好平战转换各项准备工作,战时参与抢险救灾和消除空袭后果工作;负责市级公用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负责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工程保障任务。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9 22:41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