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自贞观十九年(645)正月二十四日到长安以后,五月二日即开始翻译。初翻《大菩萨藏经》二十卷,七月十五日又译《佛地经》一卷(辩机笔受),显然是以这两部经为菩萨学行的纲领。以后即广译《显扬》《杂集》《瑜伽师地》《摄大乘》《因明》《菩萨戒》《唯识三十》《识身足》等论,到贞观二十三年(649)八月都已完成,跟着就译出《佛地经论》(大乘光等受,同年十二月二日至二十四日),可见玄奘是以此论为瑜伽系学说之总结的。本论的解释佛果是阐发三身说的。大乘中三身之说虽早已兴起,而自这一部经论问世以后,关于佛果的境界才完全明白了。
本论详析佛果的境界,用五法摄佛地。所谓佛果,在弥勒和无著的论著中是以断果和智果摄尽的。本论以清净法界为断果,以摄佛地的无为功德,而清净法界也就是真如的异名。经文以十虚空喻释难抉择,论文依之广释。又分智果为四,以摄佛地的有为功德。(1)大圆镜智︰由第八识转依所成,能任持佛地一切功德,穷未来际无有断尽,用十圆镜喻显示其义。(2)平等性智︰由第七识转依所成,常与大慈大悲相应,无住涅盘即依此智而建立,受用身土的影像也由此智所示现,是妙观察智的不共所依,要通过十地的修习才能圆满成就十相。(3)妙观察智︰由第六识转依所成,能任持一切陀罗尼门、三摩地门,在大众会中说法断疑,于此列举有十种因来辨明它的相貌。(4)成所作智︰由前五识转依所成,能在一切世界随应示现佛变化事,利乐一切有情,依这一智的业用成立如来化身,于此列举有十种化以明其相。
本论开始曾解释大觉是佛,具三种身,即自性身、受用身和变化身,而佛地则是佛身所依、所摄、所行的境界。本论把佛地的一切功德摄入五法加以阐明后,佛的三身的意义也自然确定下来。这比较旧日义学只就佛身来理解,在义理上有很大的发展。本论卷七曾出五法与三身相摄之义有二异解,如下表︰
三身与五法配合之间之有异说,正说明《佛地论》的学说,在印度六世纪或其以前的印度瑜伽系中已发展到了相当的阶段,并引起不同的理解。作者亲光菩萨更承着这些研究成果而撰成此论,对于佛的果德,作出了比从前更为精密周详的阐明,这是本论的最大特色。以后关于佛土的问题在玄奘门下窥基的著述中更有圆满的抉择。
经末有四颂总摄经义,论文以最末一卷广释,颇多精要,如真如义、二障义、断惑义、化业义、三身差别义、三身形量义、如来三身有别无别义、如来化缘共不共义等等,都足使历来纷纭隐晦的疑难得到明确的解决。至于四颂颂文也见于《
大乘庄严经论》〈菩提品〉。
本论的内容,从比较《成唯识论》和藏文译本《圣佛地经释》的研究上,可以推定其中的义理是本于护法,成于戒贤,而广于亲光的。从
印度佛教的发展过程来说,自龙树以至陈那数百年间
大乘佛教有很大的转变,本论是总结这一时期关于佛果问题的一部成熟的作品。本论自玄奘译出后,唐代靖迈著有《注疏》六卷,现存写本。又有智仁《疏》十四卷,神泰《疏》四卷,均已散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