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珽,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江苏
淮安人。民进会员,1990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共产国际运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
人物履历
1990.10-1998.09 扬州市土地综合利用事务所工作人员;
1998.09-2003.10 扬州市地价所副所长;
2003.10-2006.04 扬州市地价所所长;
2006.04-2006.12
扬州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处处长、市地价所所长;
2006.12-2007.06 民进扬州市委副主委、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处处长、市地价所所长;
2007.06-2008.06 民进扬州市委副主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助理、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处长;
2008.06-2013.11 民进扬州市委副主委、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2013.11-2017.02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民进扬州市委副主委;
2017.02-2017.04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民进扬州市委副主委;
2017.04-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进扬州市委会副主委;
2018.12--2022.06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进扬州市委会主委、
扬州市红十字会会长。
2022.06--2023.07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进扬州市委会主委。
2023.07--2023.10 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进江苏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民进扬州市委会主委。
2023.10--2024.01 民进江苏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民进扬州市委会主委。
2024.01- 第十三届江苏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兼),民进江苏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民进扬州市委会主委。
担任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兼)。
职务任免
2023年10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余珽辞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1月11日,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五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任命余珽为省十三届政协副秘书长(兼)。
2024年1月25日,余珽同志当选为江苏省十三届政协常务委员。
人物事件
2021年8月,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扬州市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通报扬州市副市长余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