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毅亭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毅亭,男,汉族,1952年生,陕西汉中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研究员。曾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曾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68年12月至1971年03月,为插队知青。
1971年03月至1979年09月,为工厂工人。
1979年09月至1986年0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
1986年07月至1989年09月,在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工作,先后任主任科员,副处长。
1989年09月至2013年09月,在中央政策研究室工作,先后任党建组副处长、处长,党建组副组长(副局级)、组长(正局级),2000年6月任室副主任,2009年4月任主持常务工作的室副主任(正部长级)。
2013年09月至2018年03月,任中央党校主持常务工作的副校长(正部长级)。
2018年03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正部长级)。
2018年03月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
主要观点
何毅亭在政策理论研究等方面著述丰硕。他出版的著作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2013)、《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集录》(2013)、《领导干部新视野》(2010)、《现代领导哲学思维》(2009)、《论十七大的重大意义》(2007)
何毅亭在一篇理论长文里,论述了江泽民同志的执政党建设思想。何毅亭认为,江泽民执政党建设思想,蕴涵一个鲜明主题: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始终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坚持一个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任务建设党,尤其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突出一个本质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出一个总体布局: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贯穿一条思想主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永不自满、永不保守、永不懈怠。这篇理论长文,曾产生广泛的影响。
在《实践上的新创造和理论上的新发展》一文中,何毅亭阐述,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的实践创新,体现在以下方面:创造性地抓理论武装工作,在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抓干部培训工作,在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抓人才工作,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抓党员队伍建设,在探索党员管理工作新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抓党风廉政建设,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腐败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性地抓党内制度体系建设,在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党内监督方面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不久,何毅亭发表《论十七大的重大意义》一文,强调:十七大科学地回答了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伟大旗帜更高地举了起来,这对于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去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指出,十七大全面深刻、富有新意地论述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首次明确提出和科学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意义深远的科学概念,以新的思想内容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006年12月,何毅亭发表《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一文,强调:《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科学论断,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
出版图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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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