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1994年何梁何利基金设立的奖项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是由何梁何利基金设立的奖项,是三个何梁何利基金奖之一,授予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重大发明、发现和科技成果者,尤其是在近年内有突出贡献者。
奖项历史
1994年3月30日,由香港爱国金融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国伟先生各捐资1亿港元于在香港注册成立社会公益性慈善基金,基金的投资市值总共3亿9千万港元。5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成立庆典。
2005年6月3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通过补充契约条款,基金捐款人统一变更为与捐款人有关的慈善基金有限公司。10月12日,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批准修订的基金信托契约之《补充契约条款》,将基金捐款人统一变更为“与捐款人有关的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即何善衡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梁銶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何添基金有限公司和利国伟博士之伟伦基金有限公司。
2006年,在何梁何利基金成立第12年时,增设了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分设“产业创新奖”、“青年创新奖”和“区域创新奖”。
奖项设置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按学科领域分设下列奖项:(一)数学力学奖;(二)物理学奖;(三)化学奖;(四)天文学奖;(五)气象学奖;(六)地球科学奖;(七)生命科学奖;(八)农学奖;(九)医学、药学奖;(十)古生物学、考古学奖;(十一)机械电力技术奖;(十二)电子信息技术奖;(十三)交通运输技术奖;(十四)冶金材料技术奖;(十五)化学工程技术奖;(十六)资源环保技术奖;(十七)工程建设技术奖。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奖人每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20万港元。
组织流程
评选组织
何梁何利基金会成立由各相关领域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精深学术造诣、热心科技奖励事业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委员经过信托委员会批准、颁发聘任书后,独立行使职能,负责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委员最多不超过20人,其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秘书长一人,由内地学者和海外学者出任。 评选委员会委员内地学者和海外学者的比例,原则上每四名委员中,内地学者为三人,海外学者为一人。 评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基金信托契约补充条款规定的信托委员兼任。其中主任由补充契约所指明的与科技部有关的信托委员兼任,副主任二人分别由补充契约所指明的与教育部有关的信托委员和补充契约所指明的国际学者信托委员兼任。评选委员会秘书长由信托委员会任命、并征得捐款人同意的人选担任。
评选委员会委员每三年更换四分之一(不包括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
此外,评选委员会委员的聘任,贯彻相对稳定和适度更新的原则。其办法由评选委员会制定。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北京,挂靠科学技术部。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工作需要,可组织若干专业评审组、奖项评审组,根据提名人的提名推荐材料对被提名人进行初评,产生获奖候选人,提交评选委员会终评。
专业评审组、奖项评审组的评委由评选委员会任命。
申报条件
根据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办法,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提名人由中国各学科领域和行业的着名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一)提名个数:请根据基金评选条件和标准,按照收到的纸质文件规定,提名相应个数的候选人。
(二)提名奖种:根据评选章程,基金设立“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提名人可对其中两项:“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提名。请您在《推荐书》“奖项建议”栏目中,就被提名人适合的奖项提出建议,供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送审时参考。
(三)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中的“青年创新奖”授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
(四)请按照“《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推荐书。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
(五)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第3号令发布,10令修订)第38条规定,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参加提名和评审;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不保密或已解密项目的完成人,可以被提名参加评选,但应出具相当于省、军级单位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何梁何利基金全部资金为专用于奖励国内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公共财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是基金提名和评选工作的生命线。请认真阅读《推荐书》中第5页“提名人声明”,坚持科学精神,秉持职业操守,对推荐的被提名人情况介绍做到客观、真实、公正。
(一)请于何梁何利门户网站下载推荐系统软件,认真阅读系统说明书后,按要求填写被提名人信息。
(二)请将推荐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hnf后缀文件)和推荐书word文件(请勿提供docx后缀文件)刻录成光盘,数据文件名及后缀名称请勿删改。
(三)打印word版推荐书、填写带红章的《推荐书》封面(见邮寄的纸质件),将二者装订成册作为书面材料原件。
(四)请将电子数据光盘及书面材料原件各1份,一并寄送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评选考核
何梁何利基金会各奖项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会议评定。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组、奖项评审组的评选结果,评选审定。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评选委员提名评选产生。评选委员会设立预审小组,必要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听证。
评选委员会会议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一人一票制,以无记名形式表决确定获奖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候选人,获半数赞成票为获奖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的候选人,获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票为获奖人。
评选委员会在评定获奖人名额时,应适当考虑奖种、学科和区域之间的平衡。
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揭晓前须征求获奖人意愿,并通知捐款人及信托委员会。遵照捐款人意愿,获奖人应承诺于获奖后,继续在国内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工作不少于三年。
该基金每年适当时候举行颁奖仪式,由评选委员会安排向何梁何利基金各奖项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贡献。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总数不超过65名(原则上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名额的比例为3比1至2比1)。而奖金总额不超过该年度信托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奖金总额。具体名额根据年度资金运作情况和评选情况确定。
奖励情况
评奖结果
截至2017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共组织24次评奖,1021人获得该奖。
颁奖仪式
文化传统
促进中国的科学与技术发展;奖励取得杰出成就和重大创新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社会评价
何梁何利基金成立15年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奖励了一大批优秀科学家和工程师,成为我国社会力量创建科技奖项的成功范例,为激发我国科技发展活力、培养自主创新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何梁何利基金2009年度颁奖大会暨何梁何利基金成立15周年庆典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说)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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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奖项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