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林兆(1921年— 2019年4月2日),河南西华人。1938年参加新四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入抗大四分校学习。历任技术书记、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委员,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师政治委员、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军政治部主任、新疆军区副政治委员等职。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1962年晋升为大校军衔,曾荣获三级
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
何林兆,河南西华人。1938年参加新四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入抗大四分校学习。后任新四军第六支队连指导员,新四军第四师骑兵团特派员、大队政委,华东野战军师保卫科科长、团政治处副主任,第三野战军团政委兼中共天台县委书记。参加了小朱庄、山东、南麻、临朐、孟良崮、淮海、渡江等战役战斗。1951年参加
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团政委、师政治部副主任。回国后,任师政治部主任、师政委。1959年毕业于解放军政治学院。后历任师政委、南京军区保卫部部长、军政治部主任、新疆军区副政委、乌鲁木齐军区顾问。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1962年晋升为大校军衔,曾荣获三级
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