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金陵琐事》,南京掌故笔记。明周晖撰。8卷。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刻。周晖(1546~?),字吉甫,号漫士,又号鸣岩山人。上元(今
南京)人。诸生。隐居不仕。博古洽闻,多识往事,驰誉乡里。早年与
朱之蕃等结白门诗社。卒年80余。有诗集《幽草斋集》(已佚)、曲论《周氏曲品》等。《
金陵琐事》有4卷,续和再续4卷,另有《琐事剩录》8卷(一作4卷)。书前有作者自序和
焦竑所作引。专记明初以来金陵掌故,上涉国朝典故、名人佳话,下及街谈巷议、民风琐闻。周晖交游广泛,老而好学,所记
信而有征,如
海瑞事迹、倭寇犯南京等皆可补正史之缺。故该书历来备受学者重视。初刻本今存。
秀才
何岳,号畏斋。曾夜行拾得银贰百余两,不敢与家人言之,恐劝其留金也。次日携至拾银处,见一人寻至,问其银数与封识①皆合,遂以还之。其人欲分数金为谢。畏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数金乎?”其人感谢而去。
秀才何岳,自号畏斋,曾经在夜晚走路时捡到200余两白银,但是不敢和家人说起这件事,担心家人劝他留下这笔钱。第二天早晨,他携带着银子来到他捡到钱的地方,看到有一个人正在寻找,便上前问他,回答的数目与封存的标记都与他捡到的相符合,于是就还给了他。那人想从中取出一部分钱作为酬谢,何岳说:“捡到钱而没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东西了,(我连这些都不要),又怎么会贪图这些钱呢?”那人拜谢而走。
他又曾经在做官的人家中教书,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将一个箱子寄放在何岳那里,里面有几百两银子,(官吏)说:“等到他日我回来再来取。”去了许多年,没有一点音信,(后来)听说官吏的侄子为了别的事情南下,但并非取箱子。(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带回官吏那儿。
拾金不昧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中叙述了穷秀才何岳两次还金的故事,表现了何岳的高尚品格,至今仍有教育意义。
1.释“俟”。上文“俟他日来取”中的“俟”,指等待、等候,句意为等待往后有一天来拿去。又,“俟吾于城南”,意为在城南等候我;“俟无人而盗之”,意为等候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了。
2.释过。上文“此其过人也远矣”中的“过”,指超过,句意为这表明他的品德远远地超过别人。至于它指“经过”,那是容易理解的。但孟浩然诗《过故人庄》中的“过”,不指经过,而是指“拜访”,题意为拜访老朋友的村庄。又,“故人病笃,特过之”,意为朋友病重,特意去拜访他。它又指“过错”,如“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行,人皆见之”,意为
君子的过错像太阳月亮般运行,所有人都看得到它。
叙议结合。上面一段记载,先叙述何岳两次还金,表明何岳品格高尚,最后一句议论,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作者强调一个“穷”字,意在进一步突出他“过人”的品质,可谓一字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