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经纪人管理制度
体育法学术语
体育法学术语。根据《体育法》、《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国体育经纪人的从业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列制度。
根据《体育法》、《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对体育经纪人的管理制度主要有:
(1)资格认定制度:根据申请人的条件、专业知识和能力,由主管机关确认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从而对其资格予以认定。
(2)注册登记制度:体育经纪人在获得资格认定后,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注册登记程序、时间到相应的体育组织或经纪人联合会注册。
(3)保证金制度:申请人必须在注册机构制定的账户存入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押金约束经纪人履行义务、规范经营,经纪人一旦违约,将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甚至全部作为罚款,之后,经纪人必须补足保证金,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4)合同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经纪人和委托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必须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便受到法律保护。
(5)佣金制度:佣金是体育经纪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佣金制度主要包括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给付时间、佣金的请求权及丧失权等。
(6)仲裁制度:当体育经纪活动出现争议和纠纷时,可以通过仲裁程序予以解决。该制度包括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办法、仲裁缴费方式、仲裁期限等内容。
(7)违规处罚制度:当体育经纪人违反规定时,可以采取批评、罚款、停业、吊销执照等方式进行处罚。
(8)培训制度:包括在取得体育经纪人资格之前的学习培训和体育经纪人执业过程中的培训。管理机关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是年度检审的必要条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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