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体制是指人类社会社会在有规律的体育运动过程中,影响体育运动的各种组成因素的机构、功能及相互联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具体而言,体育体制是国家关于体育事业的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和。体育体制一般可以划分为体育管理的机构设置、体育组织的职能及权力划分、体育的相关制度法规三个部分。
体制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具体体系和组织制度的总称。就广义而言,体育体制是体育运行机制的简称。体育运行机制是指人类社会在有规律的体育运动过程中,影响体育运动的各组成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及其相互联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体育体制是体育运行“带规律性的模式”。
就狭义而言,体育体制是国家关于体育事业的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你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体育体制是体育工作的组织制度,是实现体育事业目标的组织保证。体育体制的核心是体育的机构设置、权力分配以及运行机制。
体育是社会活动的组成部分,国家的基本经济、对于体育体制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体育体制按照组织机构设置和权利的归属,可分为政府为主管理型、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型和社会组织为主管理型三种。一般说来,体育体制与国家的
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实行计划
经济体制的国家,行政是配置的主要手段,体育被视为国家事业而由政府统一管理。实行
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国家对体育实行宏观调控,社会组织以社会化和商业化为支柱,自我协调管理。
体育机构设置是指由专职人员组成的、专门从事体育管理工作的专业部门的设置与安排,是体育管理活动赖以进行的依托和组织保证。体育机构的设置和变革主要取决于体育运行的基本规律、体育的功能以及所在国家的整体机构设置情况。例如,国家体育总局包括办公厅、政法司、竞体司、群体司、青少司、经济司、人事司、外联司、科教司、宣传司、机关党委、监察局、离退干局等机构。
指体育管理主体依照法律和规则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所承担的相应职责和功能。管理职能明确地界定了管理主体的权力也明确限制了其权力实施的领域,使得不同管理主体之间的活动正常进行。
指约束行为主体的规章制度。体育体制中的组织结构与职能通过各项法规得以实现。在各个不同的社会,因文化、人口、环境、法律、技术等因素,产生了不同的制度背景,并决定了相应的体育管理制度及其演进、调整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