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含“明变”、“佛法”上下、“成物”四章,悉据作者代表著《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的“转变”、“功能”上下、“成物”诸章删订、修改而成。末章“明心”因病未能写成,故有目无文。1959年单独印行之《明心篇》可视为本书末章。本书集中表达了作者的哲学创见,特别是“体用不二”的学说。作者自谓:“本论以体用不二立宗。”本原、现象不许离而为二,真实变异、绝对相对、心物、质力天人皆不许离而为二。种种原理,皆禀《大易》之辩证法。全书环绕“实体”、“本体”范畴而展开,界定本体为:“万理之原、万德之端、万化之始”,“即无对即有对、即有对即无对”,“无始无终”,“显为无穷无尽的大用,应说是变易的,然大用流行毕竟不曾改易其本体固有生生、健动,乃至种种德性,应说是不变易的”。作者赋予存在的根源、人生的根据以刚健、乾辟的特性,以心学一系的易学观发挥儒家《大易》形上学,以区别于释道二家。作者认为,本体并不超越于万物之上,它既是实体又是功能,既是主宰又是流行,既是无又是有,既是体又是用。本体潜在地包含翕辟、乾坤、精神性与物质性等矛盾。正是由于这些内在矛盾的运动变化才展示了丰富复杂的现象世界。实体即是大用流行、灿然现象之自身;反过来说,宇宙、社会、人生,正是由于保留了崇高的“仁”、“健”德性,才得以健康、和谐地发展。从根本上说,作者肯定的是:积极、主动的精神生命乃存在的本质和根源。作者所发挥的生命本体论、健动人生论、道德价值论和辩证方法论都有积极意义,但不可免地带有“泛心论”的色彩。本著作1958年由上海龙门联合书局影印出版。1976年由台北学生书局翻印,尔后多次再版。现收入北京中华书局《熊十力论著集》之二、湖北教育出版社《熊十力全集》第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