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志荣,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甘肃平凉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
甘肃农业大学兽医系兽医专业学习
1984.07-1990.04 甘肃省平凉地委农村部、调研室干部
1990.04-1991.09 甘肃省平凉地委组织部干部
1991.09-1993.02 甘肃省平凉地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3.02-1994.12 甘肃省平凉地委组织部青干知工科副科长
1994.12-1997.04 甘肃省平凉地委组织部青干知工科科长
1997.04-1997.11 甘肃省平凉地委副县级组织员
1997.11-1999.07 甘肃省庄浪县委副书记
1999.07-1999.12 甘肃省庄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9.12-2002.10 甘肃省庄浪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10-2006.12 甘肃省岷县县委书记
2006.12-2007.01 甘肃省定西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
2007.01-2007.02 甘肃省定西市委常委
2007.02-2009.07 甘肃省定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9.07-2009.11 甘肃省定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安定区委书记
2009.11-2011.11 甘肃省定西市委常委、安定区委书记
2011.11-2013.04 甘肃省定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安定区委书记
2013.04-2016.10 甘肃省定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6.10-2018.09 甘肃省定西市委副书记
2018.09-2023.01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3.01-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3月26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位志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4年6月,经中共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位志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位志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毫无宗旨意识,屡屡破规逾矩。丧失政治信仰,搞迷信活动,以求官运亨通、“平安着陆”,转移隐匿赃物,伪造证据,统一口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借调整干部收受财物;违反廉洁从政要求,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带坏家风,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土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
位志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位志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4年9月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位志荣(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位志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位志荣利用担任岷县县委书记、定西市委秘书长、定西市安定区委书记、定西市常务副市长、定西市委副书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