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州犁
晋国大夫伯宗之子
伯州犁(?—公元前541年),伯氏,名州犁,晋国大夫伯宗之子。原为晋国贵族,其父伯宗被“三郤”所迫害,奔楚,为楚国太宰。公元前541年,楚国公子围杀死病中的楚王郏敖(公子围的侄子),篡夺王位,改名熊虔,是为楚灵王。因为伯州犁是楚康王(郏敖的父亲)的亲信,楚灵王在杀死郏敖之前先让他到犨、栎、郏筑城,杀死郏敖之后,就在郏杀死了他。
伯州犁与暗示法
两人间要传递一种隐秘之意,由于有第三者在场,难于公开说明,于是两人就借助于特殊的眼色、手势和语气传达这一隐意,这种交流思想、传达心意的手段就是暗示法。
在史籍《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中,记载了公元前547年楚国太宰伯州犁采用的“上下其手”的暗示法。
楚国攻打郑国,楚大夫穿封戌俘虏了郑将皇颉,楚康王的弟弟公子围欲抢来皇颉作为自己战功,他与穿封戌争执起来,众人难以决断。楚康王让伯州犁断其是非,伯州犁说:“战俘是郑国有身份的人,他自己能知道是谁俘虏了他。”乃让皇颉立于庭中,让公子围和穿封戌立于皇颉对面。伯州犁抬手向上介绍说:“这位是公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然后又放手向下介绍说:“此人为穿封戌,乃方城(春秋时楚国北部的长城)外之县尹(一县的长官)也。到底是谁擒获了你?”皇颉见状,遂回答说他是被公子围擒获的。不久皇颉即被释放归国。
伯州犁在向皇颉追问楚国的立功者时,故意把争功人双方的身份显示给皇颉,并采用了“上下其手”的不同手势,将他要讨好权贵的心意当着穿封戌的面暗示给皇颉。皇颉对伯州犁以暗示法传达来的隐意看来是心领神会。作为楚国战俘,他急于求释,为讨好楚国当权者,他遂顺着伯州犁的暗示去回答,果然得到了宽赦。
暗示法,是在有第三者存在的场合,行为人为把某种隐秘之意转达给另一方而采取的特殊的“语言”方式。在暗示法的实施中,第三者的存在无疑是行为人和受意人思想交流的障碍。然而,每一成功的暗示法,在场的第三者其实都起到了对行为人隐情传达的掩护作用。比如,有秦康公在场,秦人就不会怀疑士会是接受了寿余的某种交代而配合行事;有穿封戌在场,他就难以提出皇颉是受了伯州犁的旨意而有意误指。行为人把一种隐秘之情暗示给受意人,他们不希望任何人知道相互间发生过思想交流。由于成功的暗示法总是瞒过在场的第三者而发生的,因而第三者的在场正好掩盖了他们间发生过的思想交流,对他们的行为起了很好的掩护作用。
暗示法是把一种正常的思想用非正常的方式来表达,因而它的施予对象应该是某种程度的聪明之士。暗示法的形式手段可能有盼目履足法、手势诱导法、语言提示法等多种。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总是符合具体的暗示情景,达到既让对方准确理解、又不让第三者看破的程度。
不过伯州犁虽然讨好公子围,却并没有讨好。后来公子围弑杀侄子篡位,称为楚灵王,对伯州犁不放心,把他杀了。灵王被楚平王推翻后,他的儿子郤宛又得到起用。
伯州犁问囚
原文
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1),闻吴有备而还。遂侵郑。五月,至于城麇(2)。郑皇颉戌之,出,与楚师战,败。穿封戌囚皇颉,公 子围与之争之(3),正于伯州犁。伯州犁曰:“请问于囚。”乃立囚。 伯州犁曰:“所争,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4),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5)。”下其手(6),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谁获子?”囚曰:“颉遇王子。弱焉(7)。”戌怒,抽戈逐王子围,弗及。楚师以皇颉归。选自《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译文
楚康王和秦国人侵袭吴国,到了雩娄,听说吴国有了防备就退了回去。于是又去侵袭郑国。五月,到了城麇。郑国的皇颉驻守在城麇,出城与楚军交战,吃了败仗。穿封戌俘虏了皇颉,公子围抢功劳,同穿封戌争夺起来,请太宰伯州犁评判是非。伯州犁说:“让我问问这个俘虏吧。”于是就叫俘虏站著。伯州犁问道:‘我们争夺的,是您这位君子,难道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伯州犁高举著手说“这一位是王子围,是我们国君尊贵的弟弟。”伯州犁又下垂著手说;“这个是穿封戌,是方城外的县官。是谁俘虏了您?”俘虏说;“我遇上王子,打败了。”穿封戌听后大怒,抽戈追杀子围,没有追上。楚国军队把皇颉带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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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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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州犁与暗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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