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符号学是一门用符号学方法研究传播现象,解答传播问题的学科。“传播符号学”概念由张锦华先生通过翻译约翰·费斯克(JohnFiske)《传播符号学理论》(Introduction to communication Studles)而引入中国。2008年,我国学者余志鸿编写出版《传播符号学》一书。
“什么是符号?”是一个棘手的难题。很多符号学家认为,符号无法定义。
赵毅衡给了符号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义,作为讨论的出发点: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反过来说:没有意义可以不用符号表达,也没有不表达意义的符号。
赵毅衡在1993年就把符号学定义为“关于意义活动的学说”。
没有意义的表达和理解,不仅人无法存在,“人化”的世界无法存在,人的思想也不可能存在,因为我们只有用符号才能思想,或者说,思想也是一个产生并且接收符号的过程。因此,认识论、语意学、逻辑学、现象学、解释学、心理学,都只涉及意义活动的一个方面,而符号学是对意义的全面讨论。因此把符号学定义为“意义学”是能够成立的,也是有用的。
传播符号学以媒介符号为研究对象, 以各类交流现象为问题域, 以意义的指涉和表征为逻辑起点。其基本的逻辑是: 传播离不开符号, 符号的意义在传播中生成, 其生成和流变的规律,构成了人类意义生产和文化建构的基本法则。这一学理逻辑的展开, 使传播符号学表现出传播学与符号学相互交融的特点, 并通过与其他学科共享符号学原理, 形成与其他
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在认识论上的互通和方法论上的对话。
传播符号学最基本的关切点是意义如何产生与意义如何传达的问题, 这既是传播符号学要面对的问题, 也是现代生命科学符号学、认知科学符号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传播符号学需要借助
现代生命科学符号学、认知科学符号学的方法来探究符号与意义的生成机制。这种新的研究方法可以使我们能以新的方式来审视几乎可以用来研究
大众传播的每一件事情。
传播符号学的精神逻辑起点是对意义及其生成方式的思考, 展开为对传播正义的现实关切。传播正义论强调对普适价值和最高正义原则的关切, 同时保持对文化多元性和利益多元性的关注。以平等对话、充分交流、利益整合基础上的整体正义,替代以控制论为基础的经典传播理论。基于这一精神逻辑, 传播符号学形成了自己富于马克思主义批判精神传统的“ 批判学派”, 以及关注大众文化建设、研究传媒时代意义的生产、传播与消费规律的“ 建构学派”。
早期的传播符号学研究者的主要兴趣集中在大众文化批判。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际传播符号学研究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其中,传播学与符号学形成交集,东方智慧的复苏,传播符号学与应用性学科和自然科学的科际融合,是三个对未来学科发展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趋势和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