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记录文字
《企业会计准则》第9条规定
会计记录文字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9条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上述规定把中文列作必须使用的文字范围,这是因为汉字(中文)是我国的主要文字,汉语是我国的国语,理所应当把中文列作主要的会计记录文字。《准则》第9条还规定:“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这些规定照顾了少数民族和外国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以满足各方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4 20:49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