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官审录
清代审理大案重囚的制度
会官审录是由皇帝直接任命中央各行政机构官吏审理大案重囚的制度。
由皇帝直接任命中央各行政机构官吏审理大案重囚的制度,定制于洪武三十年,由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通政司、詹事府,有时包括驸马都尉在内,共同审理大狱,死罪和冤案奏闻皇帝,其余案件依律判决。会官审录制是清代秋审制度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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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4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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