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里土陶,山东省枣庄市
山亭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特点
伏里土陶吸取了各个朝代土陶艺术的优点。具有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的型制,浓郁的汉代风韵,南北朝特点,明清吸收其它姊妹艺术长处的印痕等特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花纹饰缀手法,根据不同的器形,选用线条文纹、乳钉纹、漩涡纹等。如大站狮,巧妙地将几种纹饰结合起来,很有传统气息;反映主题的历史文化特征较为鲜明。表现手法传统、朴直;生活气息非常浓郁,将制作的精巧性和作品的实用性相结合;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赏玩、祭祀、生活用品等类别。其中八角松枝盆为妇女梳妆用品。
产地环境
伏里土陶产自山东省枣庄市
山亭区西集镇伏里村,伏里村位于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西南方,南与薛城区接壤,西临滕州,地理环境优越,交通十分便利。这里是滕县至峄县古官道与泗水、费县山里通往江淮地区的要道,现为枣庄至京福高速与店韩一级大道的交叉点。
伏里村地处鲁南泰沂余脉的低山丘陵地区。南、东、北高,西是一片平原。小伏河自南往北穿村而过,从村北折西而流,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降水适中,四季分明。地质结构复杂,制陶需要的黑立土、红胶泥、白高龄土、红石等储量丰富,适宜制作土陶。
历史渊源
伏里土陶始于5600年前,是东夷族的莱夷部族,向中原地区(向西)发展而定居下来的先民文化;
清代中晚期,伏里土陶工匠模制的祭祀器香炉、土堞;
清末民初,伏里村制陶业出现了生活用品类、祭祀玩耍类和建筑类土陶;
民国初年,伏里人恢复了建筑屋顶上脊兽的制作,对伏里土陶进行了工艺创新;
民国至建国前后,伏里村仅大窑屋作坊就多达24口,陶窑7座;
1982年,伏里村民制作的39种,共600余件土陶作品参加了在中国美术馆举办山东民间工艺美术品展览会;
1982年以后,伏里陶瓷正式命名为伏里土陶。
生产情况
截至2012年底,山东省枣庄市伏里土陶开发出生产祭祀、赏玩、生活用品三大类别200多个品种,年产值200余万元。
产品荣誉
2013年07月12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伏里土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伏里土陶产地范围为山东省枣庄市
山亭区西集镇伏里村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陶泥产自产地范围内,陶泥化学成分如下:
取土→制泥→制坯→装窑烧制→出窑→彩绘→出厂。
取土:选取细腻、吸水性强的陶泥,去除杂质。
制泥:取出去杂质的陶泥,加水调和形成坯泥。
制坯:手工拉坯,泥条盘筑粘结,成型干燥。
烧制:装窑,封窑,首先小火预热,从常温逐步升温至窑壁变白,然后开始加大火候,800℃至900℃高温烧制10至24小时,观察口可看到窑内胎坯开始由橘红-橘黄红-陶釉发亮透明即可停火。封死窑的全部通气口,焖到窑内温度与外界自然温度相当。
彩绘:出窑的陶器,除尘,刷黑漆一遍,晾干,再刷清漆和铜粉。
出窑、检验:
(1)外观检测:无变形、起泡、过烧、欠火。
(2)铁锤敲击:无嘶哑、闷声。
(3)用水试压:无渗漏。
感官特色:古朴庄重、陶质深沉、古铜色、色泽浑厚;敲击声音响亮、清脆,余音悦耳;透气性好而长期使用不渗漏,支撑力大。
理化指标:吸水率≤5%。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伏里土陶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伏里土陶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