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
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实施办法。
管辖区域
伍家岗
主要职责
(二)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方案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教育援助;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五)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学校的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教师技术职务评审和申报工作;组织教师继续教育。
(六)统筹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小学的设置、合并、撤消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年检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对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全区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进行督本和评估。
(十一)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造建设项目筹划、申报、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拟定、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指导督促全区学校的后期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图书资料、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