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顿,为伊顿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商标范围为: 私人教育;培训; 学校(教育); 幼儿园;; 教育 ,于2002年01月14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于2007年05月07日申请注册公告。
伊顿是新加坡知名教育集团,成立于1995年,在全球设立了100多所学校。2002年,新加坡伊顿在中国申请注册伊顿商标,并进入中国市场。2003年,新加坡伊顿在江苏苏州注册成立首家在中国的国际学校,之后又陆续在中国20多个城市成立40家学校。
亚洲拓展集团以“伊顿”作为企业字号注册了北京伊顿国际幼儿园有限公司,并在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伊顿”二字。新加坡伊顿认为北京伊顿的行为侵犯了其在先注册的伊顿
商标专用权,对其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月将北京伊顿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侵犯伊顿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伊顿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新加坡伊顿80万元。
申请人名称(英文) ETONHOUS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