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统计局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统计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地址
伊宁市斯大林街27号
主要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负责管理全州的统计工作和协调指导州直各部门统计业务,并完成全州辖区内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国家和自治区颁布实施的统计法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全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直属县(市)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
(二)执行国家、自治区统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指标体系、标准体系、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和基本
统计报表制度;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州直属县(市)相关专业的统计上报任务;审批和组织管理州直属县(市)、各部门及群众团体统计调查方案和项目。
(三)搜集、整理塔城、阿勒泰地区及州直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州及直属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在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计业务接受自治区统计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任务。
(五)编制自治州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及有关统计资料,定期发布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县以上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州统计数据网络。
(七)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组织州直属县(市)、州直各部门统计业务技术教育、统计人员培训及全州哈语统计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全州统计工作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八)协助管理国家、自治区城调队、农调队、企调队,组织完成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的城市、农村、社会经济和企业调查任务。
(九)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处理日常工作;抓好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协调局机关各处室的关系;承担信访接待和党务、政务信息的传递与反馈;负责对外横向联络和交流工作;做好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落实;贯彻执行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及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局机关职工政治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县(市)统计事业费的管理、监督检查、落实及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核算统计处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科技、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承担
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人口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对州直属各县市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汇总整理提供全州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分析研究报告;负责协调与全州及州直属各县(市)和自治州各部门之间的统计业务关系。对直属县(市)综合统计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抓好同全国三十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间的统计信息交流工作;对全州、州直属县市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监督、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向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协调全州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的业务工作;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三工业交通统计处
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原材料、劳动工资、科技等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月、季、年度报表上报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党政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对州直属各县市的的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
四贸易投资统计处
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月、季、年度报表上报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工作,为党政领导宏观调控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对州直属各县市的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
五农业畜牧统计处
贯彻、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农业、畜牧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农业畜牧业统计月、年报表工作。搜集整理林业、渔业、水利建设、农机现代化以及乡镇企业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完成国家农调总队和自治区农调队布置的各项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任务。对全州及州直属县市农牧业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和预测,为州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服务。完善农村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组织指导乡镇、场建立规范的统计制度和工作方法。并对农牧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六政策法规处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指导州直属县(市)完成人口、工业、投入产出、基本单位、农业和第三产业等大型普查和抽样、专项调查任务。负责对普查员进行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培训。完成对全州及直属县(市)各项普查资料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和开发利用,为党政领导及社会公众提供决策建议和服务。负责组织全州及直属县(市)统计人员培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州统计专业资格考核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州本级各
行政事业单位统计登记与年审工作;组织管理自治州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立案和审批工作;承担基本单位的统计与管理,建立名录库。负责组织州直属县(市)、霍尔果斯口岸的《统计法》及相关法律的宣传贯彻执行和对
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负责处理全州的统计执法争议,组织实施行政复议工作。
事业单位
(一)自治州统计局计算站
自治州统计局计算站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级。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方案的监督、检查、实施。承担州本级及直属县(市)的大型普查的数据和快速抽样调查数据的处理任务。承担伊犁州统计局各专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数据处理及程序研制;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及直属县市统计部门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全州统计数据库网络。组织开展州本级及直属县(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的运行和核心设备的管理,开发、维护和更新伊犁州统计信息网站。完成全州统计数据资料排版编印工作。
(二)自治州企业调查队
自治州企业调查队属国家统计局直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县级,全额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