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2日下午,伊犁州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新组建的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消防管理、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草原防火、森林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职责整合,对于增强自治州应急管理的协同性、整体性、专业性,快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州直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标志着州直应急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育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指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协助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公共知识普及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授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自治州和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授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自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工作。
(三)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授综合协调处。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及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行业部门开展突出重大风险的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制定应急管理队伍业务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和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监督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标准,组织指导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案件审查等工作;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日常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五)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六)调查评估和统计处。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落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自治州减灾委员会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人员编制
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22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核定工勤事业编制3名。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副局长:拜生贵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伊犁州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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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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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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