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29号),设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州商务局),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内外贸、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自治州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自治州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着力加强内外贸各类项目的落实与推进。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州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自治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履行商贸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承担商贸流通行业的管理职责,负责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成品油、酒类流通、汽车报废、再生资源回收和二手车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自治州药品流通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推进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
(七)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八)拟订并执行自治州外贸进出口、加工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加工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推广各种新的贸易方式;负责进口配额、许可证的申领工作;负责培育、扶植、引导特色、优势产业产品出口;推进自治州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出口成产基地、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出口商品品牌建设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边境贸易管理措施并指导组织实施;办理企业的对外贸易资质审核发证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与自治州周边国家中国驻外使馆经商参处有关联络工作;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反馈境外对自治州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协助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宏观指导自治州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自治州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十一)负责自治州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依法申报自治州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的项目申报(金融类除外)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申报、落实有关国际无偿援助项目,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改善外经贸环境,规范外经贸活动,健全外经贸促进、发展体系,增强外经贸整体实力和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十三)负责自治州服务贸易工作。牵头拟订自治州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监督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运输法规、条例及有关制度;制定自治州商务会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管理自治州在境内举办的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展览会和招商活动及促进体系建设等。
(十四)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商务系统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督查、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拟订自治州内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跟踪研究区域经济合作、国际贸易投资、沿边开放、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自治州扩大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促进自治州商务事业发展相关的财税、外汇、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的实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并参与自治州商务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课题的确定和申报;组织协调和参与国内外重大经贸活动;负责信息、修志、提案办理工作;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负责统计汇总及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组织工作。
(三)市场秩序处
承担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自治州商务领域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酒类市场管理工作。
(四)市场建设流通发展处
负责完善自治州市场体系,组织拟定内贸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流通流域专项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社区商业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典当、拍卖、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自治州药品流通规划、标准和有关推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负责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指导推进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自治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五)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监测统计分析国内贸易、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肉类、食糖、边销茶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自治州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自治州茧丝绸流通管理工作。
(六)对外经济贸易处
负责自治州外经贸行业的业务管理和发展;办理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许可证、配额招标申报及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合同的审批、管理工作,办理外经贸企业出境团组人员的相关外事手续及外商来华商务邀请的申报;指导自治州出口商品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工作;指导进出口预警,负责各项外贸政策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贯彻国家有关外资外经的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外资外经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申报和管理境外投资项目、驻外机构、国际援助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负责自治州外贸外资外经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协调自治州各类国家级开发区及园区的相关涉外商务事务;负责推动跨境电商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服务贸易发展、规范服务贸易秩序工作,指导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承担自治州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纪检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人员编制
自治州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内设处室领导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核定工勤事业编制2名。
现任领导
副局长:赵念星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伊犁州政府.
内设机构.伊犁州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4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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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