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本金是指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各种投资者以营利和实现社会发益为目的,用以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承担有限民事责任而投入的资金。
我国《
企业财务通则》把资本金定义为企业的
实收资本或注册资本。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资本金”的本质也应该是资本一般,具有垫支性、风险性、周转性、增值性等基本运动特征。而最大限度地增殖,是资本金运动的根本属性和唯一目的。过去往往把这种“资本一般”混淆为“资本具体”,认为“资本”与剥削相联系,是资本主义的特有范畴;社会主义只承认“资金”,不承认“资本”。其实,资本一般只有与
所有制关系联系在一起时,才呈现出不同的“资本具体”形式。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剥削的根源是
私有制,私有制决定了资本所有者无偿占有劳动者创造的
剩余价值,并通过
资本积累不断扩大支配劳动的权力。而在
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资本采取公有制形式为主,虽然资本仍然具有支配劳动的权力,劳动剩余的索取权和控制权仍归资本所有,但最终归劳动者共同所有,
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
资本积累和
资本扩张,是用来发展社会生产力,目的是最终实现
共同富裕。
在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资本金如同企业的“血液”。现代企业如果没有充足而鲜活的资本,企业就根本不能产生、生存。而如果说资本金是企业的“血液”,那么
资本金制度就构成企业的“心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建立或者项目的开发,首先要具备一定数量的资本金,而这些资本金的筹集和补充必须在一定的规则或机制约束下进行,这些约束资本金筹集和补充的多种规则或机制的总和,就构成
资本金制度。如果
资本金制度不健全,企业就无法健康发展,市场经济也就无法有效运转。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
资金短缺、技术设备落后和债务负担过重的问题,甚至许多企业既有先进设备和好产品,也有市场,就是由于资金短缺和债务负担而无法正常发展,面临倒闭或被兼并的危险。国有企业资金困难和债务负担重的重要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资本金不足和
资本金制度不健全。一方面,在国家独家注资而国家财政困难,企业在根本没有资本金或资本金补充不足的条件下,要技术改造、要发展,就只能靠银行大量贷款。由于借贷财务成本高,利息负担重,必然会导致企业的
资金短缺和沉重的债务。另一方面,资本金不足和
资本金制度不健全,不利于增进出资人的投资责任和抵御
财务风险。根据国际上的统计和行为科学的研究,企业
资本金比例占整个
项目投资的4 0 %以上,出资人及其代表在管理和项目决策时,才能最大限度地科学决策和努力化解、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