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消费需求的角度划分,企业的竞争者包括
愿望竞争者、平行竞争者、产品形式竞争者和品牌竞争者。“愿望竞争者”指提供不同产品以满足不同
需求的竞争者。假如你是电视机
制造商,那么生产冰箱、洗衣机、地毯等不同产品的厂家就是愿望竞争者。如何促使消费者更多地首先购买电视机,而不是首先购买其他产品,这就是一种竞争关系。
“平行竞争者”指提供能够满足同一种
需求的不同产品的竞争者。例如,自行车、摩托车、小轿车都可以作为家庭交通工具,这三种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之间必定存在着一种竞争关系,它们也就相互成为各自的平行竞争者。“产品形式竞争者”指生产同种产品,但提供不同规格,型号、款式的竞争者。“
品牌竞争者”指产品相同、规格、型号等也相同,但品牌不同的竞争者。在同行业竞争中,卖方密度、产品差异、进入难度的变化是三个特别需要重视的方面,卖方密度是指同一行业或同
一类商品经营中卖主的数目。这种数目的多少,在市场
需求量相对稳定时,直接影响到企业市场份额的大小和竞争激烈的程度。产品差异是指同一行业中不同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差异程度。由于差异,使得产品各有特色而相互区别,这实际上就存在着一种竞争关系。进入难度是指某个新企业在试图加入某行业时所遇到的困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