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管理是指工商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的设立、
变更、终止进行审核登记,确认企业的法人资格或营业资格,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1.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授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实施监督管理的经济行政行为,是国家对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基础。
3.企业登记管理就其内容而言,包括企业法人登记管理以及一般的营业登记管理,前者适用于企业法人,后者适用于不具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依法成立是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履行登记程序的过程就是确定企业法人资格的过程。登记审批程序分为登记审批和登记注册审批。登记审批程序是企业在申请登记注册前,先由企业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对企业设立目的、条件、能力的确认,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登记注册程序是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时必须遵守的方法和步骤,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必经过程。登记注册程序分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五个环节。
2005年我国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3.5万户,比上年减少1270户,下降3.5%,这是自1999年以来新登记企业的首次下降。新登记企业继续集中在东部和中部省市,广东、江苏、上海、山东、浙江、北京、辽宁、福建、天津九省市新登记户数之和占全国新登记户数的84.8%。在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户数减少的情况下,外商投资额依然保持上升态势,新登记企业投资总额1829.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注册资本1060.4亿美元,增长1%;外方出资906亿美元,增长3.4%,占注册资本的85.4%,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