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有关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受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其中,委托人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并抄送子公司所在省或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人为其他企业的(包括中央企业子公司),报送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在地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收到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文本之13起15日内,向备案受托人出具《关于XX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给予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主体条款有调整或基金管理合同发生变更,受托人应自变化发生之日起15Et内重新履行备案程序。
(四)法人受托机构、
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理事会章程、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简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