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润厚(1957年10~2014年9月30日),男,汉族,山西代县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人物生平
1979.11--1981.09山西西山矿务局杜儿坪矿工人;
1981.09--1985.02山西西山矿务局职工大学学习;
1985.02--1989.12山西西山矿务局办公室秘书;
1989.12--1994.08山西西山矿务局马兰矿副总工程师;
1994.08--1997.01山西西山矿务局马兰矿副矿长(1993.09--1996.07
天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7.01--1998.04山西西山矿务局西曲矿矿长;
1998.04--1998.09山西西山矿务局官地矿矿长;
1998.09--2000.06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
2000.06--2001.01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1.01--2008.10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间:2001.09—2005.06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学院工程力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8.10--2011.01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1.01--2011.06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1.06--2014.09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4年9月30日,病故,死于癌症。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山西省第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届山西省委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8月2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4年9月2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4年9月12日,长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表决,罢免了任润厚的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4年9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任润厚免职名单,会议根据李小鹏省长的提名,决定免去任润厚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
2014年9月20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的审查报告,确认任润厚的代表资格终止。
开除党籍
2015年4月1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任润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贪污公款;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向他人行贿。其中,贪污、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任润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鉴于其在党内纪律审查期间因病死亡,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任润厚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将其涉嫌违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审开庭
2017年6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2001年至2011年,任润厚担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涉嫌受贿人民币198.505549万元;涉嫌贪污人民币69.16738万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计折合人民币1209.900337万元及部分外币、物品。任润厚于2014年9月30日因病死亡,提请法庭对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予以没收。
庭审中,检察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相互进行质证,诉讼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17年7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没收任润厚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所得人民币1295万余元、港币42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珠宝、玉石、黄金制品、字画、手表等物品135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