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单价中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和装运地或卸货地名称,必须书写
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
总值即成交商品的总价,等于单价乘数量。签订合同应注意合理确定成交价格,采用适当的
贸易术语,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列明具体的
作价方法,以保证风险小而利润大。单价应详细列明议妥的价格术语、计价货币、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总值与单价应为同一货币单位。若有交货机动幅度、总值不能有肯定数额时,可冠以“约”字。在外贸合同中,正确选择和运用价格条款,对贯彻
对外贸易政策,完成进出口任务,节约外汇
支出或增加外汇收入等方面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