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标准
经济学术语
价值论标准,分类事实范畴和价值范畴,基本认识事实认识和价值认识。
世界上任何事物可分为事实范畴和价值范畴两大类,事实认识和价值认识是人类两种基本的认识,这样,对于同一个认识,人们可以从认识论和价值论两个不同角度进行判断,并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认识论的角度判断一个主观认识是否与客观实在相符合,可以用“真”与“假”来进行衡量;从价值论的角度判断一个主观认识是否有用,可以用“对”与“错”来进行衡量。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事物的判断,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标准:认识论标准与价值论标准。
在一般情况下,价值论标准与认识论标准是基本等价的,也就是说“对与错”及“真与假”是基本相同的,有时甚至是完全同一的,即“对”就意味着“真”,“错”就意味着“假”。但在特殊情况下,这两者并不等价,有时甚至是完全对立的。某些主观认识虽然严重违背事物的事实状态,严重违背现有知识体系的逻辑法则,但它的应用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却是微乎其微的,即认识论上虽然“差之千里”,价值论上却只是“谬以毫厘”;另一些主观认识虽然只在某些细微的环节违背逻辑法则,但它的应用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却是巨大的,即认识论上虽然“差之毫厘”,价值论上却会“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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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9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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