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规则,指规范仲裁进行的具体程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仲裁规则不同于
仲裁法,它可以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仲裁规则是任意性较强的行为规范。但是仲裁规则不得违反仲裁法中的强制性规定。
仲裁规则应依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制定。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我国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制定分为两种情况:1.国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由中国仲裁委员会统一制定,在
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之前,各种委员会可以按照
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仲裁暂行规则;2.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则由
中国国际商会制定。
仲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仲裁管辖,仲裁组织;仲裁的申请、答辩和
反请求程序;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审理和裁决程序;
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仲裁语文、翻译、送达、
仲裁费用等。
2.为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受理、审理和裁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纠纷提供使用的程序规则,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