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公节
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令公节始于明代中叶,是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节日起源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福建莆田人郑曦到永福县任永福知县,其随从中有一莆田县昭贤村林姓人氏,在郑曦任期满后,见罗锦金鸡河一带山清水秀、风景宜人,便决定在此定居,不返故土。但定居后,几代一直人丁不旺,家族不兴。众人便认为是背乡弃、主神不佑,于是回旧居迎请令公托塔天王李靖神像牌位到新居林村镇邪,并以每年农历十月二十一日为令公节。
节日活动
过令公节时,全族聚集祠堂,举行祭祀仪式,仪式中,请师公、神婆做法事驱秽、驱邪,同时配以文灯驱邪趣事,武灯表演龙狮助兴。仪式完毕,全族一起在祠堂吃晚宴。令公节中的文灯表演逐渐演变为彩调这一地方剧种,是彩调的温床,是彩调的源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0 21:23
目录
概述
节日起源
节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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