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代征单位简称“代征单位”。是受税务机关委托代为征税的单位。如农村的供销社、乡村组织、市场管理部门、公路、水路、铁路等运输部门、邮电部门等。由于有些农村税收和集市贸易税收税源分散,数量零星,为了便利征收和方便群众纳税,税务机关采取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的办法。代征单位按照税法规定,代表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 人征税,并出具完税凭证,然后把征收的税款按规定期限和规定限额向税务机关报缴结算。
为了促使和监督代征单位正确代征税款,防止差错和弊端发生,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对代征单位进行税收法制辅导,使代征单位熟悉征税业务,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做好与代征单位的票款结算和报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