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浙江台州仙居县的一所二级公共图书馆。建于1927年,解放后为文化馆图书室,1978年8月1日正式成立仙居县图书馆。,1986年图书馆大楼竣工,占地面积0.5亩,建筑面积1444平方米。仙居县图书馆为全国首批二级公共图书馆(1994年),曾多次获省、市、县荣誉称号。
基本简介
仙居县公立图书馆建于1927年,解放后为文化馆图书室,1978年8月1日正式成立仙居县图书馆。1986年10月位于城关解放街2号的图书馆大楼竣工,占地面积0.5亩,建筑面积2033平方米。本馆为全国首批二级公共图书馆(1994年),2008年,仙居县图书馆荣获第四届浙江省未成年人读书节组织奖。
据相关资料显示:该馆编制12人,现在职职工11人,(包括临时工1人),缺编1 人。大专以上学历7人,占64%;中专、高中以上学历4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以上职称7人;离休1人;退休3人。
本馆现有在职职工9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以上职称5人;离休1人;退休4人。
馆藏规模
仙居县图书馆现有藏书12.7万册,其中,图书10.5万余册、报刊1.8万余册、
地方文献四库全书》影印本一套。
阅览情况
仙居县图书馆内分设6个服务窗口: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借阅室、
电子阅览室 、资料查阅室、地方文献室。该馆工作以“读者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人人树立优质的服务形象,坚持全周开放,每周开放科室最长时间为98小时,全年接待读者23.9万人次,年外借书籍89220册次,年阅览222906册次;年装订报刊700本以上,修补图书1800本以上。
办证须知
办证范围
持有效证件(
身份证、户口薄、护照及军官证等)的中国公民及国外人士。
借书证办理
1、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填写办证申请单。
2、交一寸证件照片1张,办理借书证须缴纳押金100元,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
3、妥善保管好书证,以备退证所用。
验证
1、借书证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每周年审核一次),审核时免交审核费。
2、验证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借书证。如个人资料(地址、电话等)有变化,请填写新的个人资料交工作人员更新。
3、如代他人验证,须同时出示持证人身份证和借书证。
退证
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借书证办理退证手续。如代其他读者退证,须出示持证人和代退者有效证件并留存代退者复印件。手续不齐或者有未还图书及有其它未明事项的,本馆暂不予办理退证手续。
挂失补办
如发现借书证遗失,应持有效证件速到本馆开放窗口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支付补证工本费10元(根据浙财综〔2005〕72号文件)。因未办理挂失手续或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借书证的使用
凭证可进入外借室及少儿阅览室借阅各类图书,每次可借阅图书:2本(借书总数不得超出2本),借期均为30天(可来馆或进入仙居县图书馆网站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15天)。
读者须知
外借室读者须知
一、本室收藏各类少儿报刊杂志及图书,图书实行开架借阅。
二、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本室,严禁自带各种书籍、书包等物品进入室内。
三、读者借阅图书时须领取代书板,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入所选图书位置,以防插乱排架顺序。确定要借阅时,将所选图书与代书板及本人借书证一并交工作人员办理手续。
四、读者凭借书证的借阅权限借阅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时可登陆仙居县图书馆网站或来馆办理续借一次,时间为15天。
五、读者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缺页、污损等,如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经工作人员鉴定处理后方可借阅。否则,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读者应按时还书,逾期按每天每册收取逾期费1角,逾期费上限10元。
七、未办理借书手续的,严禁将书带出室外,违者以偷书处理。
八、借书证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因未办理挂失手续或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九、所借图书遗失,应赔还同版本图书,如确无法赔还,按本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十、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带食物、宠物入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室内严禁吸烟。
科技参考资料室读者须知
本室资料为本馆所收藏的资料品种保留本,原则上以藏为主,实行全闭架借阅,设分类目录一套,供读者检索。为保证良好的借阅秩序,特订以下规则,请广大读者相互督促,共同遵守。
一、读者进入本室查阅资料,须出示相关证明。
二、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本室资料只许室内阅览,严禁带出。
三、读者查阅资料,先检索目录、填写索书单交工作人员给你取书查阅。
四、静电复制资料,须经准许后方可,每份酌情收费。
五、读者查阅资料可按查阅目的向工作人员咨询,由工作人员给你指引检索门径或提供资料。
六、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涂抹和偷盗,如发现,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七、室内保持安静,讲究环境卫生,严禁吸烟、吐痰、吃带果壳食品。
地方文献查阅须知
本室收藏的仙居地方文献,以收藏为主,同时也将其开发利用,服务于两个文明建设,为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本室资料只可室内查阅,严禁带出。
二、为保持资料不受损害,未经允许严禁静电复制,复制每份按实收费。
三、查阅本室资料,每次酌情收费。
四、读者查阅资料,先向工作人员咨询你的查阅目的,由工作人员为你取书,提供资料。
五、读者要爱护文献资料,不得撕页、涂抹和偷盗,违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六、室内严禁吸烟、吐痰、吃带果壳食品。
七、凭《仙居县地方文献捐赠证书》可免费三年查阅本室文献。
少儿室读者须知
一、本室收藏各类少儿报刊杂志及图书,图书实行开架借阅。
二、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本室,严禁自带各种书籍、书包等物品进入室内。
三、读者借阅图书时须领取代书板,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入所选图书位置,以防插乱排架顺序。确定要借阅时,将所选图书与代书板及本人借书证一并交工作人员办理手续。
四、读者凭借书证的借阅权限借阅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时可来馆或登陆仙居县图书馆网站办理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15天。
五、读者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缺页、污损等,如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经工作人员鉴定处理后方可借阅。否则,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读者应按时还书,逾期按每天每册收取逾期费1角,逾期费上限10元。
七、未办理借书手续的,严禁将书带出室外,违者以偷书处理。
八、借书证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因未办理挂失手续或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
九、所借图书遗失,应赔还同版本图书,如确无法赔还,按本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十、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带食物、宠物入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室内严禁吸烟。
阅览室读者须知
本室报刊实行开架阅览,为保证良好的阅览秩序,特订以下规则,请广大读者互相督促,共同遵守。
一、读者凭本馆阅览证入内,不得带包、雨具、小孩入内。
二、阅览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转让他人。
三、报刊阅览自行选择,每次取一份,阅好放回原处后,方可另取,保持书刊整齐。
四、规定在本室内阅览的报刊严禁带出。
五、本年度过刊以查阅为主,若外借需办理加押手续。
六、损坏书刊,按报刊、图书损坏赔偿制度执行。发生撕页及偷盗者吊销书证,取消读者资格,并处以罚款。
七、室内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讲话。
八、保持环境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吐痰、吃带果壳食品,人人养成文明借阅的好习惯。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一、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提倡文明浏览,保持室内安静、清洁。
二、严禁进入非法网站,严禁电子赌博,严禁发布有关政治、色情、迷信等违法信息。
三、互相尊重,遵守互联网道德,共同维护网络和谐。
四、不随意更改、删除机器配置,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工作人员,连续开关电源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0秒。
五、如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以上规则解释权归本馆。
读者指南
一、仙居县图书馆面向全社会公众开放,欢迎所有读者文明借阅。
二、读者入馆必须保持仪表整洁,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氛围,请勿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馆。
四、读者在馆内进行各项文化活动,如借阅书刊、自习、参观、听讲座等,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勿乱写乱画。
六、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读者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
七、欢迎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对图书馆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
开放时间
外借室
少儿室
电子阅览室
楼层分布
所获荣誉
2023年12月18日,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