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洋,男,
彭真之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中国著名的法学专家,现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硕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南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男,著名律师,
彭真之子。1979年—1987年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从事立法工作,曾任该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在此期间,曾参加
宪法、
刑法、
民法通则、
经济合同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破产法等40余部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1988年创办
康达律师事务所后,至2016年任事务所主任。康达律师事务所现已建设成为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曾著有《涉外经济合同法条文释义》、《企业破产法条文释义》、《彭真新时期人民民主思想》等著作和文章。参加《涉外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矿产资源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洋环保法》等二十余部法律和全国律师职业规范等一系列行业规则的草拟工作。